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1-14
2022年北京有哪些共有产权房信息
1、石景山区金安雅筑嘉苑据悉,这是2021年石景山区首个启动申购的共有产权房项目,均价38000元/平方米的420套房源,全部为约89平方米两居室,符合条件的“景贤人才”还可优先选房。2、朝阳区锦里雅苑该项目位于朝阳区东坝乡驹子房(朝阳区东坝乡驹子房1106-720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1106-721地块A33基础教育用地国有建设用地),由北京共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28946.82平方米,其中共有产权住房地上建筑面积约56728平方米,共4栋楼,项目共有产权住房总套数656套,其中建筑面积约88平方米三居室436套、建筑面积约83平方米两居室216套;建筑面积约75平方米两居室4套,含全装修费用销售均价41000元/平方米(根据具体楼层、朝向等在±5%的范围内调整销售价格)。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大兴区北投如郡嘉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位于大兴区瀛海镇YZ00-0803-2004、2005A、2005B二类居住用地(大兴区区级统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四至为:东至瀛义街,南至瀛志路,西至瀛通街,北至瀛平巷。西城区2022年共有产权房的位置是:大兴区北投如郡嘉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位于大兴区瀛海镇YZ00-0803-2004、2005A、2005B二类居住用地(大兴区区级统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四至为:东至瀛义街,南至瀛志路,西至瀛通街,北至瀛平巷。
北京2022年共有产权房大部分是期房。共有产权住房是指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以较低的价格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由保障对象家庭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以及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而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按一定比例持有。
申请共有产权房流程说明
购买共有产权住房也需要经历网上公告、网上申请、联网审核、公布摇号名单、摇号配售、顺序选房、购房确认。网上填表。符合条件的家庭,可登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提出项目购房申请,联网审核。在申购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共有产权住房资格审核系统对申请家庭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核。摇号选房。经审核通过的家庭,可取得申请编码,进入到摇号配售、顺序选房和购房确认的环节。
一、北京有哪些自住房1、大兴四季盛景园共有产权房2、石景山西山荟景嘉园共有产权房3、大兴绿地·兴景苑共有产权房(面向非京籍)4、房山慧园共有产权房二、自住房申请的条件1、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自住型商品住房2、京籍家庭: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3、非京籍家庭:(1)名下无房;(2)自提出申请的上一个月往前推算60个月连续在京缴纳社会保险;(3)提出申请之月须为正常参保状态(补缴社保或曾缴纳60个月社保但出现“断档”的非京籍家庭不能在京购房)。其中,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家庭可以优先购买1、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其中单身人士须年满25周岁。2、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2-26
2022年朝阳区共有产权房位置
亲,您好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学城南区,总建筑面积174620.3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681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7805.32平方米,预计投资7.5亿,计划工期914天。 也就是说预计2022年12月完工。
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户籍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1、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2、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4、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64万元(含8.64万元)、人均财产低于21.6万元(含21.6万元)。
5、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6、列入区政府房屋征收(拆迁)范围,且未享受过居住困难户保障补贴的家庭,可以提出申请,但获得征收(拆迁)货币补偿款未自行购房的,五年内不得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男性年满28周岁或女性年满25周岁但不超过70周岁的,可以单独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申请人的年龄、婚姻状况和户口等年限以2022年12月31日为截至时点前溯计算。
3月1日,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规范共有产权住房出租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了共有产权住房租赁活动应统一通过市级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办理,政府租金收益将按照就低原则,采取定额方式收取。《通知》明确了租房人群的优先级。其中提出,鼓励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优先面向本区公租房备案家庭和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租。承租家庭优先条件,由服务平台对接安居北京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核验。《通知》明确,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如发现违规出租共有产权住房的机构和个人,将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和个人信息将被录入管理系统作为不良记录。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未经代持机构同意擅自出租共有产权住房或欠缴政府产权份额租金收益的,应按照共有产权住房购房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代持机构返还违规期间政府产权份额的租金定额收益。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违反本通知规定拒不改正的,代持机构可暂停办理该套住房的回购和上市手续。以下为通知原文:为满足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实际生活需求,规范住房租赁活动,提高住房使用效率,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京建法〔2017〕21号)等文件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规范本市共有产权住房出租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因家庭成员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确需出租住房的,应按照国家及本市住房租赁管理、共有产权住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共有产权住房租赁活动纳入本市住房租赁监督管理范围。二、共有产权住房租赁活动统一通过市级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办理,包括住房出租意向登记、出租使用协议签订、住房情况核验、住房信息发布、租赁合同网签、租赁登记备案等。服务平台与市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房屋大数据平台、安居北京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实行联网。三、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通过服务平台填报住房出租意向,与代持机构签订住房出租使用协议,明确购房人为住房出租责任人,承担住房出租安全责任,履行住房维修等义务,约定住房拟出租价格、期限、出租方式、租金收益分配等,并说明出租原因。住房租赁合同由购房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租赁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四、服务平台通过对接本市房屋大数据平台信息系统,核验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住房情况。经核验通过,购房人在本市无其他住房,住房出租信息方可在服务平台发布。共有产权住房代持机构自收到购房人住房出租意向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逾期未回复的视同同意出租。购房人对核验结果有异议的,由购房人向共有产权住房政府份额代持机构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请复核。五、共有产权住房代持机构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项目所在区域的市场租赁价格,定期发布代持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租赁成交信息,引导社会形成稳定预期。六、共有产权住房代持机构会同同级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根据区域市场租赁价格和共有产权住房政府产权份额比例,按照就低原则,综合确定各项目各套型政府产权份额租金定额收益。租金定额收益经区人民政府审定批准,并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后实施。租金定额收益在服务平台中公布。租金定额收益实施动态调整,新(续)签订住房租赁合同的,代持机构按照新标准收取租金定额收益。住房租赁合同期限超过三年的,每三年代持机构可调整一次租金定额收益。七、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拟定的住房出租价格低于代持机构确定的市场租金标准,代持机构可优先租赁住房,并按购房人拟定出租价格及持有产权份额比例,向其支付租金收益。鼓励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优先面向本区公租房备案家庭和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租。承租家庭优先条件,由服务平台对接安居北京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核验。八、共有产权住房租金定额收益收取采取资金划扣方式。购房人在代持机构认可的商业银行开设账户,完成政府产权份额租金定额收益在银行进行划扣操作的授权,租金到账后按约定将政府产权份额比例的租金定额收益按月或按季度自动划转到代持机构指定账户。商业银行未能划转的,代持机构应及时与购房人联系进行催缴。共有产权住房租赁活动中涉及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执行。九、共有产权住房出租房源由服务平台向社会发布后,房地产经纪机构方可为其代理住房租赁经纪业务。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与承租人自行或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达成出租意向的,均应在服务平台网签住房租赁合同。服务平台将网签合同信息推送至本市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后,视同完成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和出租登记。共有产权住房的承租人,不得将住房转租。十、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代理未经服务平台发布的共有产权住房租赁经纪服务;互联网信息平台也不得为其发布和代理。除代持机构外,住房租赁企业不得为共有产权住房提供住房租赁经营服务。十一、共有产权住房代持机构应做好共有产权住房出租服务工作,指导购房人合法合规出租共有产权住房。根据购房合同约定,对共有产权住房政府产权份额代行日常管理责任,收缴和催缴政府产权份额的租金定额收益,确保租金定额收益按时足额收取。加强共有产权住房政策、住房租赁及其监督管理规定和住房使用安全知识的宣传,畅通违规线索举报渠道,及时发现违规出租行为,限期追回政府产权份额租金定额收益,并将相关违规信息报送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加强信息技术手段推广应用,提高共有产权住房社区技防管理水平。十二、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应按照国家和本市住房租赁管理规定,加强共有产权住房租赁活动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发现违规出租共有产权住房的机构和个人,应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将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和个人信息录入管理系统作为不良记录。十三、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未经代持机构同意擅自出租共有产权住房或欠缴政府产权份额租金收益的,应按照共有产权住房购房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代持机构返还违规期间政府产权份额的租金定额收益。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违反本通知规定拒不改正的,代持机构可暂停办理该套住房的回购和上市手续。十四、市级代持机构应做好服务平台建设、运行、维护等工作,制定服务平台具体操作流程,做好共有产权住房出租政策咨询服务。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相关部门,对服务平台的建设和运行进行监督指导,保障工作有序推进。十五、本通知自2022年3月20日起实施,试行期限3年。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80%。根据平谷区的相关公告显示:在产权比例方面,该项目单套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份额比例为80%,北京市燕谷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持有剩余20%份额。最好查询当地官方网站获得第一手权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