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土浇灌申请书、商品混凝土运输单、商品混凝土配合比、商品混凝土开盘鉴定、商品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商品混凝土外加剂试验报告、商品混凝土掺合料试验报告等。
商品混凝土供货商应提供资质、营业执照、实验室资质。
原材应提供:砂子、碎石、水泥、外加剂、掺合料等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
混凝土开盘鉴定。
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
商品混凝土进场浇筑前应做好,预拌混凝土运输交接记录。
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
碱含量、氯离子检验报告。
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检验报告。
以C25为例技术要求1、混凝土设计极限抗压强度fcu,k=25Mpa2、混凝土坍落度设计范围8-12cm3、混凝土极限抗压强度保证率为95%4、混凝土配制强度fcu,o=fcu,k+1.645σ=25+1.645×3.1=30.1Mpa 其中: fcu,o——混凝土配制强度(MPa)fcu,k ——混凝土设计抗压强度(MPa)σ ——混凝土强度标准差(MPa),经统计计算取值3.1五、配合比设计(一)、配合比计算1、试配强度: fcu,o =33.2 Mpa2、根据J64-2000表4.0.1-2选择用水量为202 Kg/m3,外加剂减水率15%,则实际用水量为172Kg/m3。3、水灰比: 以0.56、0.53、0.50三个水胶比进行配合比计算,得三个配合比。4、计算胶材用量:mCO=mWO/(w/c)=172/0.53=325kg5、粉煤灰采用等量取代,掺量取23.5%,即81kg/m3,水泥用量为244kg/m3 。6、根据J64-2000表4.0.2,选用砂率为45%。7、假定混凝土容重ρ=2399kg/m3,碎石用5~31.5mm连续级配碎石。8、以0.56、0.53、0.50三个水胶比进行配合比计算,得三个配合比。三个配合比的水胶比和水泥用量均符合JGJ55-2000中的耐久性要求。(二)、试拌调整经试拌调整后得的三个配合比及混凝土试件经标养28天进行的抗压强度如表所示。三个配合比中混凝土表观密度实测值与计算值之差的绝对值均不超过计算值的2%,故配合比不须调整。 六、结果水胶比为0.50的配合比能达到混凝土试配强度要求,本着经济实用且保证混凝土的和易性的原则,拟采用W/C=0.51的配合比做为C25混凝土配合比。即:水泥:砂:碎石(5-31.5mm): 粉煤灰:水:外加剂 =263:846:1030:81:172:6.9 =1:3.217:3.916:0.308:0.654:0.026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7.3.1 预拌混凝土的质量证明文件主要包括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混凝土质量合格证,强度检验报告,混凝土运输单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资料。
预拌砂浆的质量证明文件主要是合格证,检验报告,如果是湿拌砂浆的也有运输单,混凝土一般不用做材料进场报验,如果当地有要求的则需要按当地要求报验即可。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按规范要求,混凝土在到达工地20分钟内的坍落度允许误差为:80mm级的允许误差为±20mm,120mm,150mm,180mm,200mm级的允许误差为±30mm。
若到达工地后混凝土坍落度过大超出交货验收的坍落度要求,施工单位有权进行退货。当发现到达现场的混凝土和易性明显偏差的。不要勉强浇筑。
混凝土正常初凝时间为不少于5小时,并保证混凝土到达现场后1.5小时内的操作性能及质量。用户应安排足够人力物力,保证在混凝土到达现场1.5小时内完成卸货,以免因坍落度损失,混凝土操作性能下降而影响工程质量。
混凝土垫层需要报:1、模板分项工程(现浇结构模板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2、模板分项工程(模板拆除)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3、混凝土分项工程(原材料、配合比设计)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4、混凝土分项工程(混凝土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5、现浇结构分项工程(结构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6、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基础承台及地梁:除以上工序报验单外,需增加:1、钢筋分项工程(原材料、钢筋加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2、钢筋分项工程(钢筋连接、钢筋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配合比通知单是委托单位(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依据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耐久性、工作性、施工部位、原材料情况等向试验部门提出配合比申请,试验部门按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出具28d配合比通知单。
对于现场搅拌混凝土,特殊情况28d配合比通知单出具前施工,可由试验室出具临时配合比通知单,正式配合比通知单出具后,按正式配合比通知单施工,临时配合比附于正式配合比之后。
混凝土应采用重量配合比,施工中应严格按配合比计量施工,不得随意变更。 混凝土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根据测试结果调整材料用量,提出施工配合比。 如混凝土的组成材料(水泥,骨料,外加剂等)有变化,其配合比应重新试配选定。不 同品种水泥不得混用。
商品混凝土供应单位应提供商品混凝土供货商资质、砂石、水泥、外加剂、掺合料等原材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开盘鉴定、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碱含量、氯离子检验报告、试块抗压强度检验报告等资料。
商品混凝土是由胶凝材料将集料胶结成整体的工程复合材料的统称。通常讲的混凝土一词是指用水泥作胶凝材料,砂、石作集料;与水(加或不加外加剂和掺合料)按一定比例配合,经搅拌、成型、养护而得的水泥混凝土,也称普通混凝土,它广泛应用于土木工程。
质量控制
1、混凝土原材料进场时,供方应按规定批次向需方提供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证明文件应包括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与合格证等,外加剂产品还应提供使用说明书。
2、原材料进场后,应按规定进行进场检验。
3、水泥应按不同品种和强度等级分批存储,并应采取防潮措施;出现结块的水泥不得用于混凝土工程;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1个月),应进行复检,合格者方可使用。
开盘鉴定是由搅拌站提供,必须先经过监理审核才能开盘,除开盘鉴定外还要附上:申请单、通知单、施工记录等具体的填写顺序:1、配合比申请单2、混凝土开盘鉴定3、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4、混凝土施工记录
配合比通知单是已经完成实验后实际测出的配合比,配合比验证是给出了一个比例后通过实验来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