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多层建筑的女儿墙高1.0~1.20m,但高层建筑则至1.20m,通常高过胸肩甚至高过头部,达1.50~1.80m。
这是避免俯瞰时心悸目眩,发生危险而采取的措施。如果要使平顶上视野开阔,可在1.0m实墙以上加作金属网栏,以策安全。
应该注意的是在标定女儿墙高度时,要扣除隔热保温层及泄水坡升高的构造高度,在高层建筑中,这个厚度往往达0.3m以上。
一些高层建筑,由于设有裙房,将冷却塔设在屋顶上,或者有屋顶网球场之类的设施,把女儿墙做得高过3.0m,也是一种办法。
扩展资料: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6.6.3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2、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
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3、栏杆离楼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宜留空;不上人屋面的女儿墙主要是为了立面效果,无女儿墙也可以,斜屋面、厂房无组织排水屋面都没有女儿墙。如果为了上人检修安全要求,一般为600高。
1、女儿墙的高度通常是不会低于1.1米的。 2、女儿墙(又名:孙女墙)是建筑物屋顶周围的矮墙,主要作用除维护安全外,亦会在底处施作防水压砖收头,以避免防水层渗水、或是屋顶雨水漫流。依国家建筑规范规定,上人屋面女儿墙高度一般不得低于1.1m,最高不得大于1.05m。 3、上人屋顶的女儿墙的作用是保护人员的安全,并对建筑立面起装饰作用。不上人屋顶的女儿墙的作用除立面装饰作用外,还固定油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