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同事结婚,给不给份子钱没有强迫性的,也没有领导要求的,因为这是个人行为,大家根据彼此的关系决定份子钱包与不包,包多少。
如果领导提出大家必须要给份子钱,那就不是大家是否自愿的个人行为了,性质也表现为不是大家的心意,而是明显的强取豪夺的剑则行为。
为此领导这样的要求是不应该的,也是没有任何道理的。大家可以不用理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与心意决定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