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省内各类企业先按不早于3月10日24时前复工。
涉及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
省内大专院校、中小学、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幼儿园延期开学。
具体开学时间,将另行公布。
广大居民应严格遵守现居住地疫情防控要求,尽量减少出行,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做好居家环境卫生。
出入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对不听劝阻的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