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了婚姻舍弃太多,甘愿当全职或是减缩自己的职业发展来成就家庭和男人的女人,或是本无职业或能力差,没有生存能力的女人。
这种女人没有争夺孩子抚养权的能力,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孩子被夺走,自己拧包走人,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这样的女人离婚后为了改善自己的生活,暂时顾不上很多。这种女人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资格,只能先争取让自己活着,暂时顾不上孩子。
2. 有一定的经济能力,与男人展开争夺,最终没获得孩子抚养权的女人,以及被男人伤得体无完肤的女人。
这种女人能够维持自己离婚后的生活,但与男人抚养权争夺大战中败北,她既输了婚姻,又输了孩子。输掉婚姻,那么女人对婚姻生活和男人已绝望,离开后巴不得永不再见,能离开不会想回头看一眼。虽然想看孩子,但她更想努力把孩子抢回来,在能抢之前,不想再见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