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消费券”只能在对应类别的实体店和营业场所进行网上消费和支付时使用。不得用于充值、预存及其他消费。四种优惠券中只有一种适用于所有商户和营业场所。
1. 餐饮消费券:只适用于餐饮网点;
2. 商场优惠券:仅适用于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家电店、手机店、服装鞋帽店等;
3. 超市(便利店)代金券:仅适用于超市、便利店等;
4. 文体旅游券:仅可用于景区、住宿酒店、旅行社、书店、健身场所、运动训练、体育用品店等场所(适用范围根据武汉市复工复产和防疫要求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