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158天单位只给休98天可以告吗?

更新时间:02-08 经验 由 凛时年 分享

产假98天是合理的,而产假158天并不是每一个地方都有。

根据《女职员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女职员在生育期间享有98天的产假,其中包括15天的产前假和15天的难产产假;如果是多胎,则每增加一个婴儿,就将产假增加15天。

在怀孕4个月内流产的女性职员享有15天的产假,在怀孕4个月内流产的女性职员享有42天的产假。

因此,除非第7条中规定的其他原因可能会增加产假时间,否则正常的98天产假是正常的。

产假是职业产妇在分娩前后的休假待遇,通常从分娩前半个月到分娩后两个月。晚婚和分娩可延长至分娩前后四个月。女职员的分娩时间不少于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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