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 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
4. 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
5. 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复印。
6. 单位地址证明如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
7. 涉及到变更主管税务机关的,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应提供原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或《准予迁出税务登记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8. 各投资方的证件复印件,如企业提供税务登记证,个人提供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
9. 涉及外地迁入本市的,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应提供原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或受理书原件及复印件。
10. 加盖单位公章的税务登记表。
11.加盖单位公章的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