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的行使的先决条件是什么

更新时间:02-09 经验 由 薇糖 分享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2. 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

3. 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

4. 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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