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委员会是全辖区内涉及消防安全的主要领导机构,一般其由县长担任主任,分管县长担任副主任,下设办公室在公安消防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1. 组织实施企业消防管理工作。
2. 每个月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例会,分析消防工作形势,研究部署消防工作任务。
3. 研究、制定符合单位际情况的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4. 经常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单位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5. 积极向顾客宣传消防知识、技能。
6. 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督促单位及时整改火险隐患。
7. 协助消防机构做好火灾扑救工作及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8. 监督各部门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履行职责。
9. 对开展消防安全各项工作进行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