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肿瘤医院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44号,占地面积41577平方米,始建于1975年,是一所集肿瘤防治、科研、教学为一体的肿瘤医院。
1. 门诊患者及家属:全部预约诊疗,就诊患者限一名陪诊家属,均需出示72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后,方可按流程就诊;
2. 重要有创检查:内镜检查、静脉置管、门诊或日间小手术、膀胱灌注等,患者需提供72小时内我院核酸检测结果;
3. 门诊放疗患者:除首次放疗出具我院核酸检测结果外,在一个放疗周期内,每间隔7天,需完成一次我院核酸检测。
4. 住院患者:实行一患一陪护,住院前患者及其陪护家属均需提供我院72小时内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