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明确规定,通过电子邮件、网上聊天记录、微博、手机短信等可作为证据,因此,短信聊天记录是可作为证据使用的。
一般来说,能作为证据的,都要满足证据的“三性”,即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短信聊天记录也是一样的。
在提交短信聊天记录后,庭审对提交的证据要做“三性”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