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

更新时间:02-02 经验 由 沉苍 分享

继承权丧失的法定事由有:

1.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

2.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 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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