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数有1、2、3、5、7、9等。
合数有4、6、8、9、10、12等。
质数是指在大于1的自然数中,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不再有其他因数的自然数。
合数是指自然数中除了能被1和本身整除外,还能被其他数(0除外)整除的数。
最小的合数是4。
其中,完全数与相亲数是以它为基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