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屋租赁是当今社会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它不仅是居民的居住需求,也是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为了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商品房屋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租赁管理条例》,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租赁合同的签订
租赁合同是商品房屋租赁的基础,双方当事人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自愿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确定租赁期限、租金标准、租赁物的使用权限等内容。
二、租金的收取
租金是租赁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和支付方式,按时足额支付租金。
三、租赁物的使用
租赁物的使用权归租赁人所有,租赁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妥善使用租赁物,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用途,不得擅自拆除、改动租赁物的结构,不得擅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权。
四、租赁期限的履行
租赁期限是租赁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按时履行租赁期限。
五、违约责任
租赁人违反租赁合同的约定,拖欠租金、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用途、擅自拆除、改动租赁物的结构、擅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权等行为,均构成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他事项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有关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让大家在租赁商品房屋时能够更加清楚地了解相关规定,从而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