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真有那么厉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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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真有那么厉害吗?

传说黄泉路上有一碗孟婆汤,喝下去就会忘了自己是谁,其实要喝这碗汤不必走那么远,随便找个传销团伙就行,他们专门生产这个。配方并不复杂:谎言大量、喇叭一个、伪造的历史若干、截肢的圣贤少许,剁碎搅匀后放在密闭的高压锅里,宽汤猛火,几分钟就能熬出一锅新鲜热辣的迷魂汤,每天早上起来空腹喝上一碗,三个月就能变成白痴。

馒头也叫馍馍,馍馍就是馒头,不能因为换了个叫法,就以为是外国进口馒头。即使馒头插上八根天线,也只是个插了天线的馒头,绝不会变成外星航母。同样的道理,传销就是传销,不管如何美化、掩饰、诡辩,不管改换多少名目,叫连锁销售也好,叫资本运作也好,它依然还是传销。

只要加入行业,“自己”就消失了,只剩下一个空无所指的“集体”,他们强调集体利益、团队精神,却极少顾及个人需求和个人尊严。在上饶、在新余、在广西、在大江南北,这样的人所在多有,还有许多年纪更轻、级别更高的,他们衣冠楚楚、昂首挺胸地走进菜市场,不问菜价,也不买任何东西,只拿着塑料袋四处逡巡,老鼠乱窜的泥里有一片烂菜叶,他们收进袋里;苍蝇飞舞的垃圾堆中有两根小油菜,他们收进袋里;有时还能捡到排骨和牛肉呢,他们拿起来看看,再看看,又看看,最终还是叹着气恋恋不舍地丢下:组织上有规定,骗不来新人就不能吃肉,捡来的也不行。

亚瑟·史密斯分析中国人的特性,首先强调的就是“脸”,在他那里,脸就是中国人的密码,也是大多数中国问题的症结所在,不过他讲的多是虚荣的一面,而在中文语境中,“脸”这个字不仅代表虚荣,同时也代表尊严。尊严不可或缺,可适度的虚荣也不是完全的坏事,至少能让人不至于太过龌龊。两足动物行走在人群中,即便是出于率真自然,也该保持基本的体面。不一定非要穿阿玛尼,可至少该遮住私处;不一定非要挂金戴银,可至少也该把脖子洗净。当西装革履的传销头目在众目睽睽之下,从泥水和垃圾堆里拾起一根根烂菜,我不能说他们就此没了尊严,只能说他们忘记了基本的体面。

那些住得远的就很麻烦,近楼台者已经先扫了一轮,轮到他们就只能捡那些更烂、更脏的,花一个钟头也不一定有多少收获。他们顶着风、忍着饿,在寒冷的冬日黄昏奔走多时,只为了一把不值一钱的烂菜叶子。然而他们无怨无悔,说这就是行业的关怀。

在翻阅了大量资料之后,我发现了一件有趣的事:每个传销团伙都是口号狂,他们把一切概念都标语化、口号化,比如干行业的“四大快”、“五大保障”和“六大杀手”,走在路上“四不谈”,奋斗过程“过三关”,成就事业的“黄金定律”、“六大心态”,与人相处的“三多三宝”,违反纪律的“三大御令杀无赦”……这些口号听着响亮,说着豪迈,带着一股不容质疑的傲慢劲儿,最大的用处就是把人脑格式化,让成员思想统一,步调一致,永远不会东想西想。

这是一个无比荒唐的笑话:第一次被骗,他留下了;第二次被骗,他不肯走;第三次、第四次、第无数次被骗,他依然相信骗子会信守诺言。吸毒会上瘾,传销者被骗都能上瘾,真是人间奇观。聪明人不会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而传销者就站在那里,跌倒一次、两次、无数次,最后连爬都爬不起来,可还是不肯离开,依然坚信那是自己的福地。恕我刻薄,动物中也很少有这么愚蠢的东西。

许多人身上都有着或多或少的传销基因,他们堕落地放弃权利,视说谎为常态,拿口号当饭吃,每每给骗子极大的宽容。骗子许他们一个美妙前景,他们就信以为真,并且甘愿为之而死;当前景破灭,他们宁可自我麻醉也绝不肯正视现实;如果真相妨碍了迷信,他们就勇敢地排斥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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