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腾讯成功垄断互联网?
近来,阅文高管出走、全新合同亮相,在网文界,乃至整个互联网界都引起了广泛关注。一边是阅文表示“时代没变,继续向前”,一面是大量网文作者停更、抗议,一众网民抗议腾讯的垄断,声称只能通过建立更完善的法律来对抗腾讯和阅文的“剥削行为”。
的确,新合同当中有很多不利于作者的条款,被称为霸王条款。不仅中小作者不再管饱,甚至作者都可能丢掉自己的著作权。有人对腾讯是否已经在互联网领域形成了垄断——而网文行业仅仅是一个小小的剪影。
腾讯究竟有否垄断?首先我们要回到垄断的定义。在市场经济当中,可以粗略分为四种市场:完全竞争市场(所有市场主体完全平等、同质化)、垄断竞争市场(出现不同体量的企业,产品开始差异化)、寡头垄断市场(主要由几个大型企业占据市场)、完全垄断市场。其中完全竞争和完全垄断一般不常见,在规模效应存在上限、信息不对称和外部性存在的真实市场当中,大多数行业都介于寡头垄断和垄断竞争之间。很显然,在网文行业,阅文集团当然是一个寡头。当年依靠比较好的服务和运营,阅文不仅壮大起来,还在中国微微扬起了版权意识的一阵春风。而如今,腾讯掌管下的阅文借助自己的垄断地位拿出了霸王条款,令所有人心寒。在存在多哥寡头的情况下,腾讯虽然并未在互联网行业彻底垄断,但在网文行业可谓独占天下了。
然而,简单把腾讯的行为归于资本之恶显然太过天真了。在成熟的经济体中,现在用是否垄断来衡量行业已经不太合适,更加有分析能力的概念是红海市场和蓝海市场。蓝海市场的竞争压力小,竞争者少,是给企业发展壮大的空间,而红海市场已经非常拥挤,利润比较薄。这一分析思路有助于解释,为什么在市场发展初期,通过新的“更善良、识时务”的企业的崛起尚可以给生产者和消费者一个更实惠的环境,而在红海市场中这种希望渺茫。网文行业显然已经处于红海市场,而红海当中的巨无霸就是腾讯阅文。在红海市场的利润逐渐变薄、开始内卷化的情况下,不论是大公司还是小公司的“吃相”都会难看起来,因为“竞次”手段频出,竞优已没有空间。同时,网文行业还有一个最最突出的特点,那就是网文作为一种特殊的“电子数据”,对他进行复制和分发的边际成本接近零,但它的生产成本非常大,可能作者个人的劳动仅仅是一部分,更大的成本是应对审查、引流等投入,这就导致网文行业规模效应的上限较高,几乎必定会产生一个最大的寡头。
在红海市场,通过普通的创新难以破局。唯有通过技术变革带来的“毁灭式”创新才能创造一个全新的行业宇宙。每次毁灭式的创新都会降维打击到一批人,也会降维拯救一批人,如果阅文的条款长远来看太过不得民心,那么当网络文学行业搭上下一次技术变革的便车时,它就将是被毁灭的那个。同时,政府的合理规制也是非常重要的。现在就有人呼吁向人大传达民意,要求建立更加保护作者的《著作权法》,这就不止是市场层面的集体行动了,而是上升到了公共政策的集体发声。
面对互联网大厂的垄断,或许我们需要一分为二来看。一方面,资本的膨胀、寡头的出现对于消费者和劳动者都不是福音,但是另一方面,互联网行业的规模效应确实很强,腾讯、百度、阿里的团队也创造了一个又一个中国技术的里程碑。除了期待下一次行业技术变革以外,针对这些让人又爱又恨的“寡头”们,政府应当建立更加市场化、法治化的监管体系,通过合理规制对市场伸出“帮助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