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饭店吃饭享受会员价后?
不合法!
虽然这是很多商业营业场所的惯用方式,在很多地方也形成了行业的潜规则,但是这是毋庸置疑的违法行为!
发票是消费者购货或消费的凭证,经营者必须出具。
开发票是国家强制经营者的一种义务,也是消费者的一种权利,不能因为经营者使用某种优惠而免去其为消费者开发票的义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如果不依法给发票,可以向税务局举报。
也许很多人会说,商家已经给了消费者会员价之类的优惠,再要求商家开具发票有失公平,但是请注意,这不是一种可以交换的东西。
商家给消费者优惠,虽然有希望消费者不要求开具发票,或者不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的想法,但这不能代表消费者必须放弃自己索要发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