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调查统计有什么作用?
为全面掌握全区各类高层次人才的总体情况,研究制定人才工作政策,充分发挥各类人才作用,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进一步建立健全高层次专业技术及事业单位管理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技能型技工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五类人才信息数据库。现就开展各类人才队伍调查统计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库人才的统计标准及数量
1、专业技术及事业单位管理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入选甘肃省优秀专家和“555”创新人才工程、市“3251”人才工程、区“2112”人才工程的人员;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创新项目较多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工龄五年以上的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具有技术发明专利的人员;获得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人员。数量控制在200名左右。
2、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各企业在职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年创利税5万元以上的个体私营企业经营者;各类职业经理人。数量控制在100名左右。
3、技能型技工人才: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工以上技术等级的技术工人;获得区级以上技能比赛前三名的人员。数量控制在100名左右。
4、农村实用人才: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获得农民技术职称或“绿色证书”、“专业技术证书”,在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及经营流通等方面具有一定专长或领办各类经济实体,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连续三年达到全区当年人均纯收入的3倍以上的农民;获得区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农民。数量控制在300名左右。
5、社会工作人才: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和一定实务工作经验,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在相关机构注册,并实际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区属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从事社会福利、困难救助、矛盾调处、权益维护、司法调解、心理辅导、行为矫治、慈善事业、医疗保健、残障康复、优抚保障、社区服务等社会服务工作的专门人才。数量控制在100名左右。
二、具体要求
1、认真开展调查统计。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对照各类人才统计标准,对所属各企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摸底,并分类别填写《入库人才登记表》和《入库人才花名册》。在调查统计过程中,要坚持“严格标准、保证质量”的原则,确保入库人才的质量。
2、明确责任要求。为保证入库人才的质量,由各类人才相关主管部门作为人才库建立的责任单位,对各单位申报入库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责任单位分别为:专业技术及事业单位管理人才:区人事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区中小企业管理局;技能型技工人才:区人事局(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区中小企业管理局(负责企业单位);农村实用人才:区农牧局;社会工作人才:区民政局。
3、严格报送时间。调查统计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务必于8月20日前将和《入库人才花名册》报送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由各责任单位统一于8月25日前汇总上报区人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