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尔公司员工午睡被开除你怎么看?
看了这个问题,拿起手机搜索关于这个事情的新闻:海尔集团被曝出有4名员工因饭后午休,被巡查人员抓到后开除,并勒令一周内办理离职手续。这个事件在网上引发了大量的讨论,企业的员工到底有没有午休的权利?
9月6日晚间,海尔公司作出了官方的回应:所属的4名员工之所以被开除,是因为在非午休时间午睡,在工作时间内在公共接待场所睡觉,因此违反了海尔员工行为规范,属于一级违规,按照公司规定给与解除劳动合同。
仅仅从网上报道的消息来看,事件的大致经过就是上面所呈现的样子。作为有着10多年的职场经验,目前从事着公司管理的小小来说,仅仅从法律的角度来简单说一下自己的看法:
1.目前,我们国家的法律并没有对劳动者的午休权利进行规定,用人单位禁止员工午休属于用人单位自己制定的劳动纪律或或者是规章制度。至于被开除的4名员工是否属于“违反海尔公司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情形,仅从网上的信息,还不好作出判断。通常情况下,公司仅因员工午休就讲员工予以开除,有涉嫌违反我国劳动法关于用工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2.网上也看到不少的前员工做了爆料,说之前的工作每日工时达到12到14个小时,如果这个情况属实,这一做法肯定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①《劳动法》第36条的规定: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②《劳动法》第41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海尔今天的事情报道了出来,我个人认为这绝不是海尔一家公司如此,只不过作为中国有名的制造业公司,显得尤为的刺耳。
作为劳动者,在获取合法劳动报酬的同时,还想争取属于自己应得的尊严和自由。